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**保障局发布的《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细则》,在唐山市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,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、产前检查、分娩费用等报销。
唐山市职工在办理相关手续后,可获得以下报销:
1.普通分娩: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,报销标准为5296元。
2.剖宫产: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,报销标准为10316元。
3.自然**: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,报销标准为5296元。
4.人工**: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,报销标准为2648元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享受上述所有报销前提下,每位女职工比较高可获得两个月的生育津贴。同时如果夫妻双方均在唐山市缴纳生育保险,那么也可以享受互助补贴。具体报销标准为:夫妻双方均已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,每人可获得基本生育津贴的50%。
在唐山市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,在符合条件下可以享受丰厚的生育**。而这些报销项目的实施,不仅对女职工和新生孩子的身体健康有着重要意义,同时也是国家政策对于促进人口出生率提高、助力家庭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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